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啥?散布网络谣言?从江公安行政处罚一人
【典型案例】
2023年3月2日,四川网民朱某某在某平台编造发布“(从江县李某某)15岁的时候因为奋不顾身救一个不相识的孩子,被车撞断了双腿,现在瘫痪在家25年,周边邻居不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”的虚假信息。经核实,朱某某为博取关注,编造谣言信息,造成较大影响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从江县公安局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请广大网民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
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
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
法律链接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来源:从江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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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从江县融媒体中心
编辑|陆凤园
编审|袁丽娟 石敏
主编|张 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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